山东国瓷功能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高导热陶瓷基板项目环评公众参与第二次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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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2019-04-08 16: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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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国瓷功能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高导热陶瓷基板项目环评公众参与第二次公示
【概要描述】一、建设项目概况 建设单位:山东国瓷功能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高导热陶瓷基板项目 建设地点:东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北二路26号 建设内容: 本项目总投资31179.7万元,选址于东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北二路26号,租赁东营国源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现有闲置厂房,建设氧化铝粉体生产车间,氮化铝粉体生产车间及高导热基板生产车间,总占地面积为15000m2,建筑物占地15000m2,无新建构筑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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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建设项目概况
建设单位:山东国瓷功能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高导热陶瓷基板项目
建设地点:东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北二路26号
建设内容:
本项目总投资31179.7万元,选址于东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北二路26号,租赁东营国源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现有闲置厂房,建设氧化铝粉体生产车间,氮化铝粉体生产车间及高导热基板生产车间,总占地面积为15000m2,建筑物占地15000m2,无新建构筑物;主要购置氮化炉、辊道炉、石墨炉、球磨机、出料罐、砂磨机、干燥机、流延机等先进设备;项目建成后可实现年产氧化铝粉体3000t,氮化铝粉体200t,高导热陶瓷基板200万片。
二、主要环境问题简述
建设项目运营期可能对环境造成的影响主要有:
拟建项目正常生产后,废水主要为循环冷却排污水、纯水制备产生的浓水以及生活废水;废气主要有投料过程及雾化造粒过程中产生的粉尘以及天然气燃烧过程中产生的烟尘、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生产过程中的主要噪声源为空压机、制氮机、砂磨机、球磨机、水泵、机械通风冷却塔、风机等设备运转噪声;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固废有原料包装袋、残次品、废聚酯塑料薄膜、布袋收尘器粉尘、生活垃圾以及废矿物油。
三、预防和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要点
对运营期产生的三废将采取不同的治理措施:
(1)废气
①投料粉尘主要为氧化铝粉体生产车间煅烧投料工序、混料工序以及基板生产车间混料工序产生的粉尘。
本项目氧化铝粉体生产车间煅烧投料工序产生的粉尘经布袋除尘器(处理效率:99%)处理后经15m高排气筒(P1);雾化造粒工序产生的粉尘先经旋风除尘器处理后与混料工序产生的粉尘合并后经布袋除尘器(处理效率:99%)处理后经15m高排气筒(P3);基板生产车间混料工序产生的粉尘经布袋除尘器(处理效率:99%)处理后经15m高排气筒(P6),上述各股废气经处理后均满足《山东省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2376-2013)表2重点控制区标准。
②天然气燃烧废气主要为氧化铝粉体生产车间煅烧工序、雾化造粒工序以及氮化铝粉体生产车间氮化炉废气燃烧过程中产生的烟尘、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氧化铝粉体生产车间煅烧工序共设有3条辊道炉,每条辊道炉内安装天然气燃烧器,每个燃烧器均安装低氮燃烧装置(氮氧化物处理效率:50%),三条辊道炉天然气燃烧器废气汇总后经15m排气筒(P2)排放;雾化造粒工序配备天然气燃烧器,为雾化造粒提供热能,加热方式为间接加热,该天然气燃烧器安装低氮燃烧装置(氮氧化物处理效率:50%),燃烧后废气经15m排气筒(P4)排放;氮化铝粉体生产车间氮化炉在氮化过程产生大量CO,本项目在氮化炉末端配备燃烧器氧化CO,该燃烧器以天然气为辅助燃料,燃烧器安装低氮燃烧装置(氮氧化物处理效率:50%),燃烧后废气经15m排气筒(P5)排放;上述各股废气经低氮燃烧处理后均满足《山东省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2376-2013)表2重点控制区标准。
综上所述,本项目废气均能达标排放,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2)废水
本项目采用雨污分流制,雨水排入集中区雨水管网;项目废水主要为循环冷却排污水、纯水制备产生的浓水以及生活废水,循环冷却排污水、纯水制备产生的浓水作为清净下水与生活污水(化粪池沉淀后)一并排放至污水管网;排水能够达到《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标准要求,然后进入东营首创污水处理厂深度处理,处理达标后排入东营河。
(3)固废
本项目固体废物有原料包装袋、残次品、废聚酯塑料薄膜、布袋收尘器粉尘、生活垃圾以及废矿物油。
原料包装袋厂家回收,综合利用;残次品、废聚酯塑料薄膜、布袋收尘器粉尘外售物质回收部门;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废矿物油为危险固体废物,暂存在厂区危废暂存间,定期由有资质单位处置。
(4)噪声
本工程产生噪声的主要设备有:空压机、制氮机、砂磨机、球磨机、水泵、机械通风冷却塔、风机等,采取隔音、减震、消声处理等降噪措施,对周围环境的贡献值不大,厂界噪声达标排放。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见附件。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① 自公告发布之日起十日内,建设单位为公众提供相关资料的查询、查阅服务。
②公众对建设项目有环境保护方面意见的,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十日内,可通过电话、信件或E-Mail向建设单位进行意见表述,也可将自己的意见形成书面文件送至当地环境保护主管部门。
六、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山东国瓷功能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联 系 人: 聂丽萍
联系电话:17754671600
公告发布单位:山东国瓷功能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发布日期:2019年04月0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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